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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贫接力计划青年志愿者行为守则 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331 更新时间:2004-3-1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
一、 遵守国家法律、法令、法规,以自身的行动,实践志愿者精神,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。 二、 爱岗敬业,勤奋工作,遵守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,服从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,按时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,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。 三、 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服务单位和受援地的经济负担,不收取服务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钱物,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盈利性活动。 四、 从扶贫大局出发,着眼于维护志愿服务事业,团结协作,严于律已,正确处理与受援地、其他志愿者的关系,一言一行都要维护志愿者和服务单位的整体形象,树立荣辱与共的观念。 五、 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开服务点,请假一天由服务单位批准,一天以上须经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。按时参加青年志愿者管理办公室的集体聚会和有关活动。 六、 服从组织安排,自觉遵守项目管理办公室和服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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